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 | 作者:cwto1610 | 发布时间: 2018-02-02 | 46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监管。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对象 

  本项目资助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坚定文化自信,体现中国精神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表现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为人民喜闻乐见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 

  (一)已经完成项目策划等创作前期工作,且在2018415日前未安排首演的新创作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二)在201311日至2018415日之间完成创作演出,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原创小型剧(节)目和作品。 

  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创作的项目;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和戏曲、曲艺、民族歌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等艺术形式。 

  二、资助范围 

  (一)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 

  (二)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含戏剧小品)、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等。 

  三、资助额度 

  艺术基金依据申报项目的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同时参考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资助资金。 

  (一)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额度:戏曲、话剧项目不超过250万元;歌剧、舞剧、音乐剧项目不超过400万元;儿童剧项目不超过120万元;杂技剧项目不超过300万元;木偶剧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皮影戏项目不超过60万元;小剧场戏剧项目不超过80万元;交响乐、民族管弦乐项目不超过120万元;曲艺(长篇、中篇)项目不超过50万元;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二)小型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额度:小戏曲、独幕剧、小歌剧、小舞剧项目为20万元;戏剧小品项目为10万元;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和合唱项目为15万元;歌曲项目为10万元;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项目为10万元,群舞项目为20万元;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项目为10万元;杂技、魔术项目为15万元;木偶项目为20万元;皮影项目为15万元。 

  四、资助方式 

  (一)对立项资助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创作生产的启动经费,主要资助剧本、音乐、编导、舞美设计等创作核心环节;经首演验收合格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完成规定演出场次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时的演出场次要求为: 

  1.京剧、昆剧不少于15场; 

  2.地方戏曲、话剧、小剧场戏剧不少于25场; 

  3.儿童剧、木偶剧、皮影戏、曲艺(长篇、中篇)不少于40场; 

  4.歌剧、舞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不少于8场; 

  5.音乐剧、杂技剧不少于20场; 

  • .

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
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更多
  • .

大型功夫舞台剧《武林时空》
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
汉雅星空IPTV中华文化海外传播项目
电影中国网
“亚马逊中国书店”项目
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发稿平台
50部国产原创漫画版权出口计划
人文社科国际学术平台建设

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                     更多


版权所有:

中国国际文化产业投资贸易大会组委会

中华文化贸易促进会

北京国际文化贸易促进会

CP备案编号:京ICP备10209056号-3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8号2号楼1610室

电话:010-84685513/010-84685517

传真:84685527  

邮编:100102

Email:peking@ccpct.org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