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文化贸易促进会是在商务和文化主管部门指导下,由文化艺术生产、创作、经营、投资贸易和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金融机构、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互联网、电子商务、专业媒体和艺术家、学者等自愿组成,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促进会旨在整合中外政府和社会资源,借助中国世界第一大贸易国和第二大经济体的经贸优势,为文化艺术生产者、经营者提供专业服务。积极开拓中外文化贸易渠道,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搭建文化投资贸易平台,实现文化艺术转化为生产力。我们相信通过文化贸易的平台,我们中华文化艺术,我们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能飞得更高,走得更远,变得更强!
一、入会条件
根据《北京国际文化贸易促进会章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从事文化和艺术品投资、贸易、科研、服务等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北京国际文化贸易促进会。
二、入会资料:
1、企业法人代表签署且盖公章的《北京国际文化贸易促进会入会登记表》;
2、外商协会(企业)须提供由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的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入会程序
1、申请入会企事业单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寄给我会;
2、申请入会企事业单位需缴纳入会费(汇款时请注明入会单位名称)。汇款后将水单传真我会;
3、经审核无误后,商会向申请入会单位颁发《北京国际文化贸易促进会会员证书》(连同入会费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统一会费收据》,用快递方式发出)。
新入会的单位在一次性缴纳入会费后,当年不需再交纳年费。从第二年起按照《北京国际文化贸易促进会会费收取办法》的规定缴纳会费。
四、加入分会
商会设有若干个行业分会和协调组并开展专业服务活动。申请入会的企业,在填写《北京国际文化贸易促进会入会等级表》的同时,可根据本单位经营特点,选择加入一个或若干个行业分会或协调组(加入分会无需缴纳分会会费)。
五、服务概要
1.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企业贸易业务中的困难和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建议、申诉;
2.协助了解中央文资办、财政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北京文资办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奖励政策和申请程序;
3.协助了解国家艺术基金、北京文化发展基金等社会基金对文化艺术扶持项目和申报程序;
4.协助会员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和境外展会补贴;
5.协助与中外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金融机构和律所沟通,帮助会员融资、新三板上市;
6.为会员的投资贸易、市场开拓工作给予建议和帮助,及时提供相关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市场信息;
7.为会员在海内外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8.组织会员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交易会、专业性展览会,帮助开拓国内外市场;并为参加我会组团到境外参展且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统一申请中小企业基金;在国外独立举办展览会;组织国外专家,中介组织来访,并与会员进行信息交流和研讨;
9.为会员举办各类培训、讲座、研讨会,有的放矢地对会员进行服务指导;
10.协助会员解决贸易纠纷,配合有关部门保护会员企业的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11.协助会员在海内外的宣传、推介,产品发布等,提升会员国际知名度和品牌形象;
12.协助会员建立多语种电子商务宣传、营销平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
电话:84685513/84685517 传真:84685527
邮箱:peking@ccpct.org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8号锐创国际中心B座
1610室(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