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艺作品评价体系,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文艺评奖的导向激励作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评奖机制。建立获奖作品跟踪考核机制,推动获奖作品面向公众多演出。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工作,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文艺作品,褒优贬劣,激浊扬清,更加有效地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
专栏4 健全文艺评价机制 |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开展第十五届、第十六届文华奖评选工作。制定《文华奖章程》,完善评奖办法,科学设立奖项,健全评奖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评奖纪律,提高公信力和权威性。推动获奖作品和艺术家面向基层、服务人民。 艺术评论体系构建和引导计划: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实践开展和成果推广。扩大与重点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的合作,办好各类评论人才培训班,大力开展“一剧一评”等多种形式的评论活动,发挥评论对创作的促进作用。 |
(五)举办重大艺术活动。发挥重大艺术活动的示范引导作用,为优秀作品的演出、展示、提高搭建良好平台。举办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继续举办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国家艺术院团演出季、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全国民营艺术院团优秀剧目展演、中国京剧艺术节、中国昆剧艺术节、中国越剧艺术节、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中国评剧艺术节、中国豫剧艺术节、全国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全国曲艺木偶皮影优秀剧(节)目展演、全国优秀舞蹈节目展演、全国声乐展演、中国歌剧节、全国优秀民族歌剧展演、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中国西部交响乐周、全国优秀杂技节目展演、中国诗歌节、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国设计大展、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等重大展演展览活动。
(六)加强优秀作品的传播推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开展“文化下乡”“文化迎春,艺术为民”“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公益性演出活动。创新艺术传播渠道,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多渠道传播、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让更多的观众共享艺术发展的最新成果。
(七)加强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学习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打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底,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多措并举,形成有步骤、有层次、系统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文艺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艺人才,建设一支德艺双馨、专业均衡、结构合理、数量宏大的人才队伍。尊重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鼓励创新创造,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做好对新的文艺组织和新的文艺群体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完善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为全面提升艺术创作水平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专栏5 培养艺术人才 |
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以“一带二”的方式,由老一代表演艺术家向青年演员传授表演精粹,“传艺、传神、传德”,培训戏曲青年表演人才1000人次。 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举办戏曲编剧、导演、音乐、舞台美术、评论等专业人才培训班,培养1000名具有扎实戏曲创作能力的骨干创作人才。 全国文艺院团长培训班:完成全国文艺院团长轮训。文化部举办示范培训班培训约2400人,各地文化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完成培训约19000人。 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针对西部12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定一批重点剧目,组织专家协助开展剧目的修改、打磨、提高。选拔 100名青年创作人才到国家艺术院团进行驻团实践,提高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创作能力,促进西部艺术资源开发,推动全国艺术创作协调发展。 |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艺术创作的组织领导,把艺术创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好政治导向关。
(二)加大资金保障。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艺术创作的经费支持,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和艺术基金。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政府采购、项目补贴、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和公益性演出。
(三)强化任务落实。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部直属艺术机构要充分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