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
来源:文化部政策法规司 | 作者:张海雪 | 发布时间: 2017-02-23 | 190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突破口,立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以县为基本单位,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流程。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填平补齐公共文化资源,推动区域间、城乡间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开发和提供适合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设施为补充,统筹规划,均衡配置,推动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着力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贫困地区的流动服务点建设,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设备器材,实现流动服务常态化。

(三)加大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与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相结合,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帮扶。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的倾斜力度,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盘活贫困地区文化资源,大力推动文化惠民。将公共文化帮扶纳入行业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工作内容,通过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区域文化联动等形式,建立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结对帮扶机制。深入实施文化扶贫项目,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现“一县一策”、精准扶贫。

(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推动基层党委和政府统筹实施各类重大文化工程和项目。建立健全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提升免费开放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文化参与程度。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监督评价机制,开展常态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广“菜单式”服务模式。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拓宽供给渠道。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加快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建设,统筹实施重大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程,加强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开发,提高优质资源供给能力。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公众参与度和群众满意度指标。深入开展艺术普及活动。繁荣群众文艺,完善扶持机制,搭建展示平台。

    (五)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参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机制。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益创投等多种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建设等兴办公共文化项目。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建立和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提高文化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

(六)全面加强边境地区文化建设。以边境县为主体,以县、乡、村三级为重点,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主要方面,全面加强边境地区文化建设,推动文化稳边、固边、兴边。加强边境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改造提升设施条件,增加多层次、多语种文化产品供给,加强网络建设和数字资源建设。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边境地区开展采风创作和慰问演出,丰富边民文化生活。加大文化人才、文化科教支边力度,加强人才培训。挖掘和保护边境特色文化资源,扶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建立边境地区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维护文化安全。支持边境地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发展文化边贸。

 

专栏2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国家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国家美术馆、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平安故宫”、国家图书馆国家文献战略储备库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推动中国国家画院扩建、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中国交响乐团团址重建等项目,形成比较完备的国家级文化设施网络。 

    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为贫困地区每个县配备流动文化车。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对贫困地区村级文化设施建设给予支持,推动普遍建立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贫困地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设备。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文体广场、文化活动室、简易戏台并配备阅报栏(屏)、文化器材(含灯光音响设备和部分乐器)、广播器材和体育健身设施等。 

    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统筹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完善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建设国家基本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资源总量达到3500百万兆字节(TB)以上。 

    全民文化艺术普及项目发挥各级文艺院团、艺术院校作用,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学校的公益性演出。推动在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普及艺术教育,持续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依托公共文化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性艺术培训,规范引导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健康发展。制定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创作推出更多优秀群众文艺作品。 

    特殊群体文化产品扶持计划组织实施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活动,开展特殊群体优秀文化产品征集推广,培育一批特殊群体文化服务品牌。推进文化系统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 

    全国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每年实施100个左右具有示范意义的志愿服务项目,培育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实施“阳光工程”——中西部地区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各级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和培训。 

    边境地区文化建设工程加强边境县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设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基本实现边境地区公共数字文化网络全覆盖。实施边疆博物馆提升工程。实施“春雨工程”,开展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支持边境地区建设具有富民效应和示范效应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鼓励发展传统工艺和文化旅游,支持搭建外向型展会平台,开展原创动漫边疆推广工作。实施文化睦邻工程,积极开展跨境文化交流和贸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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