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来源: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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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wto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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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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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动漫奖评奖严格执行评委回避、保密等制度。
第二十三条 参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如实提交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不实或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参评资格直至所获奖项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动漫奖评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在评奖过程中接受相关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九、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动漫奖评奖经费由文化部从国家财政申请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由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负责组织实施。每届动漫奖评奖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