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强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30.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公开范围和职责,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向社会全面公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公布涉及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31.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扎实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依法化解法律风险。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密切跟踪行政复议法修订情况,完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复议相关制度建设。
32. 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改进对下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机关的监督方式,加强审计监督,加强依法行政监督队伍建设,推动依法行政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化。
三、进一步增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能力
深入开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工作,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八)深入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治宣传教育
33. 抓好领导干部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举办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法治学习活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及各类培训的必修课。
34. 创新普法方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管理对象和市场主体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做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及“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35. 加大法律培训力度。定期举办法治骨干培训班、综合执法培训班、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等业务培训,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利用网络远程教学平台,加强对机关公务员、经营管理人员、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从业人员进行分专业、分类别的法律培训,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九)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
36. 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把法治宣传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中国梦”主题创作中,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策划和组织出版全面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题出版物和广播影视节目,探索建立法治节目栏目的评选评议机制,不断提高法治题材作品的质量。
37. 推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指导媒体依法宣传报道,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业协会、社会团体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其对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认真执行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
四、进一步完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治建设的保障机制
坚持在各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党组(党委)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党内法规,着力抓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十)健全党组(党委)领导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38. 落实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的政治领导和保障作用,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法治工作。
39. 完善法制部门定期汇报制度。党组(党委)要定期听取法制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立法进展、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办理及依法行政监督工作情况,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保障法律实施。
40. 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抓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十一)加强法制机构和法治专门队伍建设
41. 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着力解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无经费、无专职法治工作人员等问题,充实法治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