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商务部专题新闻发布会。大家知道,4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了解有关情况,今天很高兴邀请到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先生、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女士、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副司长王东堂先生、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副司长李玉冰女士、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孙世文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提出的问题。我是今天发布会的主持人,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峰。今天,唐文弘司长将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通知》的总体情况,之后几位发布人将回答记者朋友提出的问题。
下面,请唐文弘司长作介绍。
【唐文弘】: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有关情况。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商务部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我们制定出台《通知》,主要有“三个考虑”。一是细化落实《总体方案》部署要求,推进贸易自由便利政策制度的系统集成创新;二是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回应市场主体实际诉求;三是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实现2025年前分阶段发展目标。
基于以上考虑,《通知》聚焦货物贸易自由便利和服务贸易自由便利两大方面,明确了28项政策措施,13项围绕推进货物贸易自由便利进行制度安排,15项聚焦服务贸易自由便利设计政策举措,可以说干货满满。总的来看,《通知》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紧扣先行先试。《总体方案》提出,2025年前要做好封关运作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这就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关于“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贸易自由便利政策制度设计,以及相关配套措施,要在特定范围和部分领域率先落地实施,为未来全岛封关运作进行压力测试。
《通知》对于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提出有针对性的放宽限制安排,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促进释放发展潜力。比如,在洋浦保税港区内先行试点经“一线”进出口原油和成品油,不实行企业资格和数量管理,进口食糖不纳入关税配额总量管理,进出“二线”按现行规定管理。又如,在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进入“一线”原则上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取消机电进口许可管理措施,进入“二线”按现行进口规定管理。这些政策措施都将为未来全岛封关运作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是突出海南特色。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符合海南发展定位。《通知》围绕海南“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聚焦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出务实举措。
比如,将海南省省内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下放海南省人民政府,将有力支持洋浦打造成为具有较强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的国际航运枢纽。又如,支持海南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数字贸易、技术贸易、文化贸易及平台项目,支持建设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支持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鼓励创新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模式等,将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优势产业,推动持续优化海南贸易发展的软环境。
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既“放得开”,又“管得住”,注重创新监管模式,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比如,实施海关总署审批和授权海口海关审批的层级审批模式,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又如,完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监测和分析,建设与开放市场环境相匹配的产业安全预警体系,以及与自由贸易港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贸易调整援助机制等。
众所周知,贸易自由便利是国际先进自由贸易港的普遍特征,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大家对自由贸易港最直观的理解,就是要实现贸易往来自由便利,实现各类市场主体集聚,实现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商务部等20个部门印发实施《通知》,体现了各方共识。《通知》将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做大贸易流量,早日从“春山可望”走向“繁花似锦”。
商务部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全力支持、指导和帮助海南省开展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进程,推进国内国际市场相通、产业相融、创新相促、规则相联,高质量高标准实现2025年前分阶段发展目标。
【高峰】:谢谢唐文弘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记者朋友先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中新社记者】:我们注意到《通知》提出,把海南省省内的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下放给海南省政府,这给海南自由贸易港做大贸易流量有什么意义?
【唐文弘】:谢谢你的提问。《通知》提出,“将海南省省内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下放海南省人民政府,经批准的保税油加注企业可在海南省省内为国际航行船舶及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是指按照国际通行惯例,经国务院批准享受保税政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占进口配额,由海关监管供应的国际航行船舶用油品。我国对保税油经营业务实行国家指定经营,此前,国务院共批准5家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税油经营,赋予浙江省舟山市、广东省深圳市两地地方保税油经营许可权。这次政策的突破,在于海南省是第一个在省域范围内获得保税油地方经营许可权的地区。